设摊经营新规下个月实施 上海多部门回应管理措施细节
南庄路北侧的奉贤区南桥镇沈陆中心路自产自销疏导点内,数十个摊位上摆满了附近田头大棚产出的蔬果,不同于“马路菜场”,这里井然有序、干净整洁,将占道设摊对交通、市容环境的影响降到尽可能低的同时,还解决了农户自产蔬果销售难、市民就近买菜难的民生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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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这样的设摊方式,上海持开放包容的态度。将于今年8月5日实施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明确,上海各区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市容环境卫生、交通安全、公共安全、消费需求、食品安全、“菜篮子”供应保障、市场公平等因素,可以划出一定的公共区域用于设摊等经营活动。
新规实施后,设摊经营活动会发生什么变化?能否兼顾市容环境与民生保障之间的平衡?上海多部门昨天作出回应。
放 鼓励“特色点”
上世纪70年代至今,上海设摊管理经历了“还路于民”“分类管理”“源头治理”“精准治理”四个阶段,无序设摊数量从有记录的2007年万个减少到了2022年的5759个。这些年,外宾游客、市民群众充分肯定上海的市容环境,无序设摊的有效治理功不可没。
然而,随着城市配套的不断完善,在上海日渐式微的设摊经营却被寄予了新的期待:能否承载高品质的“烟火气”,进一步丰富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。
在制定《指导意见》的过程中,相关部门多次深入相关区域开展调研,累计收到修改意见54条,采纳46条。同时,通过各渠道广泛征集人民意见建议,共汇总165条建议,有效采纳142条。其中不少建议对摊贩的“转型升级”寄予厚望。
“顺应民生所需,即将实施的《指导意见》创设了‘特色点’,我们希望将来的设摊区域内多一些符合城市高品质要求的摊位。”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副局长朱心军介绍,特色点是品牌化、主题化、特色化的集市、夜市、限时步行街、外摆位等点位,优先在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、水岸夜生活体验区和园区、商圈、景区等区域内选点。特色点鼓励创新创业、支持原创品牌、传播公益慈善、展现工匠精神、传递海派风情、展示本地特色、营造生活氛围,既要满足人民需求,又能体现“上海味”“时尚潮”“国际范”。
特色点的气质与去年发布的《上海市夜间经济空间布局和发展行动指引(2022—2025)》十分契合,需要相关规划和功能空间的支持来进一步发力。
上海市商务委商贸行业管理处副处长邓金兵介绍,上海市夜间经济下一步将从“做足水文章”和“做优慢生活”两方面下功夫,聚焦“一江一河”,打造浦东富都滨江地区、黄浦滨江外滩地区、北外滩地区、苏河湾地区等10个水岸夜生活体验区,以及吴江路—张园—丰盛里地区、五角场—大学路地区、豫园地区、静安寺地区等15个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。
管 不能长“尾巴”
新规的出台,不等于全面无条件放开设摊经营活动,多个部门均表示,将继续坚持包容审慎、疏堵结合的原则。
《指导意见》仍严禁无序设摊和跨门经营,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、桥梁、人行天桥、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、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,上海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(构)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。
针对风险较高的食品摊贩,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处副处长谢雷表示,无论是门店经营还是设摊经营,对食品安全的要求都是一样的,均将按照“四个最严”标准落实属地责任和经营主体责任。
针对设摊经营场所的秩序管理,上海公安部门表示将按照“一点一方案”的要求制定安保预案,加强隐患排查整治,特别强化对规模性设摊经营活动相关区域的巡逻防控和驻点守护,配足警力做好秩序维护和客流疏导管控。
针对设摊经营场所可能延伸出无序设摊“尾巴”的问题,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严永康表示,如果不是在划定区域范围内沿街兜售、设摊的,将加大执法力度,确保疏导点位的正常运行。同时,将鼓励引导有条件的“轻餐饮”门店按要求试点外摆位。
在管理上,《指导意见》要求各区、街道(镇、乡)将设摊管理纳入城市运行“一网统管”平台,并构建各级政府、社会各方参与的社会治理共同体,形成市民群众、经营主体、管理部门等多方协商沟通机制。
据介绍,《指导意见》正式实施后,上海各区要制定区域内规范设摊经营活动的具体方案,明确允许设摊经营、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等经营活动的区域范围、时段、业态以及管理要求等,征求周边市民意见,并向社会公布。(记者陈玺撼)